广东·自考在线欢迎各位自考生,今天是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自考指南>教材大纲

自考“中国税制”考试大纲税制概述 

日期:2020-09-28 01:26:01  编辑整理:自考在线  【 】 【打印

  一、学习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税收的概念及税收名称的由来,认识税收的本质,理解税收的形式特征及与其他财政收入形式的区别。

  二、课程内容

  第一节 税收的概念

  (一)税收的定义

  税收定义的表述。税收的交纳形式及其变化。

  (二)税收的本质

  税收的本质。税收所体现的分配关系的特殊性。

  (三)税收的形式特征

  税收的无偿性。税收的强制性。税收的固定性。税收三个特征的关系。

  第二节 税制与税法

  (一)税收制度

  税收制度的概念。狭义的税收制度和广义的税收制度。税收制度内容的三个层次。制定税收制度的决定因素。

  (二)税法

  税法的概念。按税怯的效力、内容、地位和税收管辖权对税法进行的分类。

  (三)税收法律关系

  税收法律关系的概念。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的构成。征税主体的组成。税务机关的权利。我国税务机关的义务。纳税主体的概念。纳税担保人与纳税人的不同。纳税主体的义务。税收法律关系客体的概念和内容。

  (四)税收法律责任

  税收法律责任的概念。违反税务管理的法律责任。偷税、抗税的法律责任。虚开、伪造、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刑事责任。单位的法律责任。擅自减税、免税的法律责任。税务人员违法的法律责任。

  三、考核知识点

  (一)税收的概念

  (二)税收的本质

  (三)税收的形式特征

  (四)税法

  (五)税收法律关系

  (六)税收层律责任

  四、考核要求

  (一)税收的概念

  1.识记:税收的概念

  2.领会:从六个方面理解税收的概念。

  (二)税收的本质

  1.识记:税收本质的概念。

  2.领会:税收本质的具体意义和内涵。

  (三)税收的形式特征

  1.识记:税收的形式特征。

  2.领会:税收“三性”的相互关系。

  (四)税法

  1.识记:税法的概念。

  2.领会:税法的分类。

  (五)税收法律关系

  1.识记: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和客体。

  2.领会:税收法律关系主体和客体的权利与义务。

  (六)税收法律责任

  1.识记:税收法律责任。

  2.领会:主要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自考助学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热点关注:

广东省2002年7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数学(二)

全国2020年8月自考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简答题

广东省2021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常见问答

全国2017年4月自考公司法试题

2021年广东自考英语翻译及写作的高分技巧

声明:
(一)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本网站在文章内容来源出处标注为其他平台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对内容、版权等问题存在异议请与本站联系,我们会及时进行处理解决。
标签:

相关推荐

2020年广东自学考试日历

距2020年4月自考【报名】还有:

距2020年4月自考【考试】还有:

1 4 7 10
  • 新生预报名时间:8月下旬
  • 打印准考证时间:考前十天开始打印
  • 考试时间:2020年10月17日-18日
  • 成绩查询时间:考后一个月可以查询

广东自考交流群
交流答疑解惑

扫码进群
推荐院校

  • 推荐专业:{pboot:about scode=0 num=10}[about:title len=20]{/pboot:about}

  • 推荐专业:{pboot:about scode=0 num=10}[about:title len=20]{/pboot:about}

  • 推荐专业:{pboot:about scode=0 num=10}[about:title len=20]{/pboot:about}

  • 推荐专业:{pboot:about scode=0 num=10}[about:title len=20]{/pboot:about}

  • 推荐专业:{pboot:about scode=0 num=10}[about:title len=20]{/pboot:about}

  • 推荐专业:{pboot:about scode=0 num=10}[about:title len=20]{/pboot:abou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