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课程性质及学习目的
(一)课程性质:
在我国高等音乐教育的知识结构体系中,《曲式与作品分析》是音乐教育专业学生必修的一门专业基础课程。
曲式与作品分析属于作曲技术理论范畴的学科,是作曲技术理论课程。它是研究由各种音乐要素所构成的一些或同或异的音乐事件在一个有起迄的时间过程中按一定的逻辑加以分布、组合所形成的整体结构关系。主要是讲述音乐作品的结构规律及音乐作品的形式和内容:
1、曲式部分是讲述音乐的逻辑结构和其形式的规范类型。
2、音乐作品分析部分是运用分析、综合、比较等方法,对音乐构成的各种表现手段及相互关系进行有指导的研究,以达到尽可能深刻、全面的理解作品的目的,并从中学习到创作的多种手段和形式与内容结合的各种技艺。
它旨在研究并系统阐述音乐作品结构规律及形成、设计的理论。并非单纯的结构分析,而是涉及到音乐语言的方方面面,如旋律、和声、节奏、复调、调性布局、配器等,进行综合性的分析。
(二)学习目的:
通过学习:
1、使学生了解并掌握曲式中的各种体裁形式和传统曲式的规化范围。
2、使学生学会分析中外名曲曲式结构的方法,提高对各个时期的作品认知、理解的能力。
3、使学生了解以西方为主的巴洛克、古典主义、浪漫主义等各个时期作品的风格和写作特点以及中国音乐作品中的曲式结构和各个创作者的个性化特点。
4、使学生从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加以分析,系统地掌握曲式总括性的体系与对各音乐基本表现手段的总体结构力与运用方法和相互关系。
5、使学生在分析音乐作品的同时,更能提高他们对音乐的感悟力,从表到里,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更好的理解音乐作品的内涵。
二、课程内容及学科特点和要求
(一)课程内容:
1、曲式与作品分析中的基本概念。
主要讲述什么是作品的主题、曲式的基本部分和从属部分、曲式的调性布局、曲式中的结构原则等等。
2、乐段
讲述乐段的基本组成部分:乐汇、乐节、乐句,以及各种各样的乐段类型。
3、单二部曲式结构
单二部曲式的基本概念和单二部曲式的类型。
4、单三部曲式结构
单三部曲式的基本概念和两不同类型的单三部曲式。
5、复三部曲式结构
复三部曲结构的基本概念、判断方法和两种不同中部的复三部曲式结构。
6、变奏曲式
变奏曲式的基本概念、判断方法以及实例分析。
7、回旋曲式
回旋曲式的基本概念和判断方法以及实例分析。
8、奏鸣曲式和回旋奏鸣曲式
奏鸣曲式和回旋奏鸣曲式的基本概念、判断方法和实例分析。
(二)学科特点:
曲式与作品分析属于作曲技术理论范畴的学科,是作曲技术理论课程即作曲技术手法之一。由于音乐作品中的曲式现象是纷繁复杂的,几乎每一首都自己独特的曲式结构,绝不会和另一首与之完全相同。尽管如此,曲式作为一种音乐思维方式,毕竟存在着一些抽象的共同规律。按照这些共同规律,人类在音乐实践中有创立了某些通用的具有模式化或程式化意义的曲式类型(即某些相对定型的结构格式)。这些定型化的格式,从具体的音乐内容与风格中抽象出来,其本身形成为人类音乐结构思维的传统形式,而在历史上长久持续沿袭。这种传统格式的沿袭传承,一方面可以确保沿用这类程式写出的作品在形式上具有合理的有序性,同时也便于欣赏者习惯性的把握。经过先修课程的学习和平行课程的相互渗透,再通过对本课程系统的学习,使学生掌握音乐作品的音乐语言表述方式、音乐体裁的基本分类和音乐作品的结构特征。对具体的音乐作品可进行宏观和微观的分析,从而准确的把握音乐作品的属性。
(三)学科要求:
1. 掌握曲式的理论,主要有音乐构成的基本要素、曲式发展的基本原则、音乐的陈述类型等。
2. 掌握曲式的结构类型,主要有一段式、二段式、三段式,二部曲式、三部曲式、回旋曲式、变奏曲式,奏鸣曲式等。
3. 能够以曲式的基本理论独立的分析音乐作品。
4. 能够运用曲式理论写作音乐分析文章
三、考核要求及自学方法
(一)考核要求:
1、掌握各种作品的曲式结构:掌握传统曲式的规化范围。(根据施教对象,以小型曲式为主要教学内容)
(1)对音乐作品曲式结构的一般特点,乐节,乐句,乐段,调性,和声以及变化音有一定的分析能力。
(2)掌握单二部曲式的构成,类型以及与单三部曲式的区别。
(3)掌握单三部曲式的构成和类型。
(4)基本掌握复三部曲式的构成和类型。
(5)基本了解回旋曲式、奏鸣曲式的构成与类型。
2、以理论的掌握带动作品的分析:使学生能够较为系统地掌握音乐作品分析的基本理论知识和运用方法。
3、精讲多练,在作品选择方面以欧洲古典时期和浪漫时期的钢琴作品为主要分析对象,使学生了解各个时期作品的风格和写作特点。
4、采用讲授与练习相结合的教学方法,注重实践能力的培养,使学生在分析音乐作品的同时,更能提高他们对音乐的感悟力,从表到里,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更好地理解音乐作品的内在。
(二)自学方法:
为了系统全面的提高学生的音乐分析技术,该课程应以音乐作品的实例分析为自学的方法和主线贯穿于整个的学习中。运用视与听相结合的手段做到看典型例题多练习的原则,循序渐进,由浅入深,注重概念理解与实例分析相结合。采用模仿性,启发性,创造性的自学方法,通过实例分析,听取大量音响资料,在感受音乐理解音乐的同时,又能表现音乐、创造音乐。
四、考试性质、课程内容及考核目标
(一)考试性质:
本课程考试性质为高等教育音乐专业(本科)自考生的达标考试。
(二)教材内容及考核目标:
第一章 绪 论
[一]自学目的与要求
1.重点:曲式发展的基本结构原则及有关曲式结构的一些基本术语概念
2.一般了解:了解音乐作品结构和曲式结构的意义与特点
3、一般掌握:掌握音乐的陈述类型和调性布局的概念
4、熟练掌握:根据和声和调性布局的区别,划分收拢性乐段和开放性乐段或转调乐段
[二]本章课程内容
1.曲式的定义及概述
2.有关曲式结构的一些基本术语概念
3.曲式发展的基本结构原则
4.音乐的陈述类型
[三]考核知识点
1.音乐的主题含义
2.收拢性结构与开放性结构
3.基本部分与从属部分
4.五种基本的结构原则
5.音乐稳定性陈述与非稳定陈述的一般特征
热点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