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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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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宪法学考点:劳动权的特征

(1)劳动权具有自由权的性质; (2)劳动权具有社会权的性质; (3)劳动权具有双重权利性格。

2020-10-17 法学类

自考宪法学考点:受教育权的特征

(1)从个人人格形成和不断发展的过程来看,教育在其中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不可或缺的作用。 (2)接受教育获得生活和发展的技能和知识条件,是个人维持生存并谋求更为幸福的生活

2020-10-17 法学类

自考宪法学考点:国家机构的职能

国家机构的职能有: (1)维护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保护人民,镇压敌人; (2)国家机构主要为国家的经济发展服务,为把国家建设成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工作;

2020-10-17 法学类

自考宪法学考点:劳动权的内涵

劳动权是指公民有获得劳动机会、保持适当劳动条件并取得相应的劳动报酬等的权利。 劳动权的具体权利内容包括: (1)就业权。 ①享有获得劳动机会的权利与自由; ②选择劳动机会

2020-10-17 法学类

自考宪法学考点:受教育权的内涵

受教育权是公民接受文化知识、科学技能等方面教育培训的权利。

2020-10-17 法学类

自考宪法学考点:国家机构的概念

国家机构是国家借助国家权力为实现其管理社会、维护社会秩序职能而建立起来的一整套有机联系的国家机关的总和。 总体上说,国家机构就是人民民主专政政权的组织形式。

2020-10-17 法学类

自考宪法学考点:劳动权的价值

劳动权是公民赖以生存的基础,为行使其他权利创造物质上的支持。

2020-10-17 法学类

自考宪法学考点:受教育权的价值

平等是受教育权的核心价值。 广义上的受教育权包括每个人按照其能力平等地享受教育的权利,同时也包括要求提供教育机会的请求权。 狭义的受教育权是公民享有的平等的教育权。

2020-10-17 法学类

自考宪法学考点:遵守宪法和法律的义务

(一)《宪法》依据 《宪法》第5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二)遵守宪

2020-10-17 法学类

自考宪法学考点:我国现行宪法对财产权的规定

1.宪法修正案的规定 2004年宪法修正案: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

2020-10-17 法学类

自考宪法学考点:对财产权的征用补偿

对于财产权的补偿条款,大致有两种规定形式: (1)给予公正的补偿方式, 《俄罗斯联邦宪法》第30条规定:“为了国家需要强行没收财产只能在预先做出等价补偿的情况下进行”;

2020-10-17 法学类

自考宪法学考点:人格尊严的宪法保护与实际限

1.德国 《德国基本法》规定:“人的尊严不可侵犯。一切国家权力具有责任,去尊敬与保护之”。 对“人的尊严的保护和尊敬”构成了《德国宪法》的核心。 2.俄罗斯 《俄罗斯联邦宪法

2020-10-17 法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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