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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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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宪法学考点:候选人的介绍

候选人的介绍,是整个选举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代表的素质和选民参与选举的政治热情。 我国选举法的规定,推荐者应向选举委员会介绍候选人的情况,但选举日

2020-10-17 法学类

自考宪法学考点:代表资格的终止和停止

代表资格终止是指由于出现某一法律事件或事实,导致代表资格自行丧失。 1.代表资格终止的条件 我国《代表法》规定代表资格终止的条件包括以下几种: (1)代表迁出或者调离本行

2020-10-17 法学类

自考宪法学考点:选民登记

根据我国《选举法》的规定,选民登记应按选区进行,它是国家依法对选民资格进行的法律认可。 凡年满18周岁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都应列人选民名单。 选民名单应在选举日的前

2020-10-17 法学类

自考宪法学考点:代表的辞职

根据我国《选举法》的规定,代表可以自愿提出辞职,其具体程序是: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可以向选举他的人民代表

2020-10-17 法学类

自考宪法学考点:划分选区

选区是以一定数量的人口为基础划分的区域,是选民选举产生人民代表的基本单位。 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分配到选区,按选区

2020-10-17 法学类

自考宪法学考点:对间接选举的代表的罢免

1.罢免要求的提出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主席团或者1/10以上代表联名,可以提出对由该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罢免案。 在人民代

2020-10-17 法学类

自考宪法学考点:选举权利保障原则

1.含义 为了保证我国公民选举权利的顺利实现,我国选举法还规定了国家提供物质和法律保障的各项措施。 《选举法》第7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经

2020-10-17 法学类

自考宪法学考点:对直接选举的代表的罢免

1.罢免要求的提出 对于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原选区选民50人以上联名,对于乡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原选区选民30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罢免

2020-10-17 法学类

自考宪法学考点:差额选举原则

含义 差额选举是指在选举中候选人的人数多于应选代表名额的选举。 等额选举是指在选举中候选人的人数与应选代表名额相等的选举。 《选举法》第30条规定: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

2020-10-17 法学类

自考宪法学考点:代表的罢免与辞职

我国选举法规定,全国和地方各级人大代表受选民和选举单位的监督,选民或者选举单位有权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

2020-10-17 法学类

自考宪法学考点:秘密投票原则

1.含义 秘密投票又称无记名投票。它是由选民不署自己的姓名,亲自书写选票并投入密封票箱的一种投票方法。 2.特征 其优点在于保守秘密,保证选举人能够消除顾虑,打破情面,自由

2020-10-17 法学类

自考宪法学考点:确定当选

选举大会由主席团主持,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以代表候选人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的选票者当选。 选举结果由大会主席团确定是否有效,并予以宣布。 另外,经间接选举产生的人大代表

2020-10-17 法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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