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州关于发放2019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及毕业材料的通知
在惠州市办理2019年上半年自考毕业手续的考生,请按下列安排领取毕业证书及毕业材料
一、领取时间:2019年11月4日—8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二、领取地点:惠州市教育考试中心自考科(惠州市教育局大门进门右侧大楼二楼)
三、毕业证书须考生本人凭准考证和身份证领取广东自考毕业单位盖章,不能代领。
四、注意事项: 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广东自考毕业单位盖章,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只发一次广东自考毕业单位盖章,遗失不补。领取毕业证书后请考生妥善保管,如发生遗失、损坏等情况广东自考毕业单位盖章,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惠州市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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